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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6年5月,A、B、C三公司共同投资2000万元,发起设立了F股份有限公司。其中,A公司出资800万元,占40%股份,B、C公司各出资600万元,各占30%的股份。2006年9月,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C公司将持有的F公司10%的股份,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D公司。上述协议签订后,D公司如约向C公司支付了股份转让款200万元,但C公司并未履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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