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系A市某公司员工,20XX年X月,该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经与承接此项业务的旅行社协商,旅行社还同意为每位员工额外赠送总额为10万元的旅游意外险一份。不料在旅游返程途中,李某一行乘坐的旅行社安排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左手臂重度骨折,李某经住院治疗39天后出院。
李某出院后,该公司委托本律师(时任该公司法律顾问)为李某向旅行社索赔,此案进展非常顺利。李某获得赔偿款后,经咨询本律师,认为其还有权获得意外伤害险中的医疗保险金2万元。为此,李某)向承保的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01123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