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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了放弃加班费协议,之后还能要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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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讲员工和公司签订了放弃加班费的协议之后还能要回来吗?张某加入A公司,月薪高达20000元。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公司要求他附加一份特殊协议,其中明确规定:“本人自愿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并主动放弃加班费权益。”半年之后,张某因个人因素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尽管公司承认了张某的加班事实,但却以其自愿放弃加班费的协议为由,坚决拒绝支付。面对这样的争议,张某申请仲裁,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张某请求裁决A公司支付半年加班费24000元。

本案中,A公司滥用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导权,强迫张某签署单方面拟定的格式合同,剥夺其应得的加班费权益。此举不仅违反劳动法规,更违背了公平原则,严重损害了张某的工资报酬权。因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A公司必须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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