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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长借机敛财之法律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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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被告人程赛原系安徽省庚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翰山村村民委员会小组长。201V年7月,程赛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时,利用负责测量及指认地界的便利将本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坡土地3.054亩指认在其父亲程兴伟名下并上报。同年12月28日,被告人程赛持程兴伟身份证将该土地补偿款105870元领走。
一、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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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私吞“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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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辛海丙挪用公款购买彩票析挪用公款之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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